操作塔式起重機嚴禁下列哪些行爲
五、以塔式起重機進行高層建築工程等作業,於該起重機爬升樓層及安裝 基座等時,應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 並採穩固該起重機等必要措施,以防止倒塌。六、因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氣候,致作業有危險之虞時,應禁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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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從事塔式起重機操作時,應注意週遭的作業環境,若有電線時,應採 取必要之防範措施,若附近另㆒部塔式起重機時,應定出操作之優先 權,以防止碰撞的現象發生。(31) 過負荷或防過捲之極限開關,並非停止開關,不可以用來作為停止機 械的控制機關。
為防止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設置過捲預防裝置,並於鋼索上作顯著標示或設警報裝置,以防止過度捲揚所引起之損傷。. (設規91) 吊掛物使用吊耳時,確認吊耳設置位置、數量及確保吊掛物之平衡 (設規92-1) 。. 禁止起重機具運轉時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 (設規92)。. 吊掛物起吊時,吊掛人員應退至安全位置,不得以手碰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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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擁有人必須就涉及塔式起重機操作的所有階段進行策劃。5.1.6擁有人必須確保所有塔式起重機的維修保養均由以下第13節所述的塔式起重機檢查及保養技工負責。5.1.7擁有人必須確保所有塔式起重機操作的檢查、檢驗及測試均已根據以下第14節的規定
-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參考例
- 塔式起重機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講解
- 目 錄
- 勞動部修正「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部分條文
二、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者必須持有上崗證,作業時必須精神集中。 2、接班時,應對控制器、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安全裝置及各潤滑點潤滑狀態進行檢查,並進行一次空載試驗,檢查起重機各運行機構的工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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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固定式起重機(續) 固定在工地內,吊運建築上工地內之鋼筋,建材等,稱為 塔式固定式起重機(俗稱蜻蜓) 移動式起重機 俗稱吊車 相關照片: 輸送斗升機 螺旋輸送機 粉碎機 原有之空氣 輸送管路 升降用捲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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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規定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第二項:「雇主對於第五條第一項之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 (二)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七十九條:「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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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起重機操作人員在吊舉物懸空狀態,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十五、有人在桁架上或軌道上工作,嚴禁開動起重機。十六、起重操作中忽然停電時,須將控制器手輪轉至「停止」位置,切離電氣總開關,等待
(1)、塔式起重機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的規定。 (2)、 塔式起重機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載荷限制裝置、行程限位裝置、保護裝置、吊鉤、滑輪、捲筒與鋼絲繩、多塔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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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下列機具設備之使用應詳加評估其功能及是否適用於所發生之事件,並選出適用的型號:起重機、叉舉車、舉重器、水管及泵浦、動力車或船、耙掃等清理用具、清潔劑、自給式呼吸器及其他人員防護裝備如安全帽、護眼鏡、防護衣、防滑鞋.等。
四、塔式起重機或升高伸臂起重機。五、人字臂起重桿。六、以金屬構材組成之室外升降機升降路塔或導軌支持塔。七、以金屬構材組成之施工構臺。 第一百五十一條 雇主對於鋼構建築之臨時性構臺之舖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